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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29 09:45:36 | 作者: 安博体育官方app
《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下简称《哪吒2》)不断刷新票房纪录,但围绕影片以及IP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侵犯权利的行为愈演愈烈。
据了解,尽管《哪吒2》吸取了《哪吒之魔童降世》(以下简称《哪吒1》)上映前的教训,提前进行了“知产保护网”的布局,但依然面临取证难、成本高、侵权主体难以查找等问题。
“商标抢注者涌向热门IP,盗版资源在网络肆意传播,正版衍生产品遭‘山寨’侵袭······这些侵犯权利的行为对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近日,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小强在接受《法人》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据我了解,几年前《哪吒1》的知产维权还没结束,涉及《哪吒2》电影及其衍生产品的侵权事宜便接踵而来。”
据公开报道,湖南桑尼森迪玩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尼森迪”)既是《哪吒2》的合作方,也是其周边产品授权开发商。近期,该公司已向湖南省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投诉20多家平台商户非法盗用该企业名、注册商标及虚构授权信息。桑尼森迪有关负责的人介绍:“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受侵权影响,公司日损失额超过200万元。”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传媒”)作为影片的出品方与发行方,是《哪吒2》知识产权重要权益方之一。天眼查显示,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告了北京市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光线传媒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家公司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案件涉及“哪吒”“哪吒魔王子”美术作品的相关元素。4月24日,浦东新区法院将公开审理此案。
近年来,对热门电影的盗版侵权,似乎成为某些人的“致富秘籍”。尽管版权方从未停止阻击,但侵犯权利的行为愈演愈烈。据国家版权局统计,截至2月20日,第7次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查办的涉春节档电影22起侵权盗版案件中,多起案件涉盗录传播《哪吒2》。
“当今商业环境里,一个成功的IP涉及多种知识产权类型,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郑小强对记者表示,要解决IP被侵权这一棘手的问题,权利人需要构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源头到终端,从线上到线下,全面防范侵权风险。“只有为自己的IP打造一座坚固的堡垒,才能从容应对随时有可能出现的侵权风险。”
2月16日,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就《哪吒2》版权保护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呼吁自觉盗版;观影挑选出正规渠道、正规影院;不以任何形式盗录电影音频、视频;不以任何形式传播分享盗版音频视频;未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不得制作电影相关周边产品等。
如今,侵权的途径、手段、技术慢慢的变多,利益慢慢的变大。据了解,有关《哪吒2》的侵权客体范围广泛,其中常见纠纷为盗录传播影视作品和涉及美术作品复制的侵犯权利的行为。从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已立案查处的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件中,还能够准确的看出,网络社交平台个人账号是盗版影片迅速扩散的主要渠道。
美术作品侵权主要涉及著作权。企业预警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9年后,光线影业以“侵害作品复制权”“侵害作品发行权”等为案由,涉诉案件的侵权形式主要围绕美术作品侵权,如销售印有“哪吒”图案的钥匙扣、在儿童服饰中使用“哪吒”卡通形象等。
此前,“如何在保证创作自由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使用美术元素”的反思与讨论已在游戏行业展开。一位游戏研发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创作者应努力寻找创新之路,避免陷于“模仿陷阱”,引发侵权。只有当游戏创作在保护原创与借鉴之间找到平衡,才能使行业健康发展。上述负责人认为,在游戏立项之初,应对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做评估,避开使用可能存在权益争议的元素。行业应致力于建立更加明确的界定标准和沟通机制,让开发者在创作时有章可循,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公开报道显示,哪吒系列电影出品方的商标布局,不仅涵盖传统的电影制作、发行等核心类别,还涉及玩具、服装等周边产品领域。在某电子商务平台,记者看出不少手办、挂件、冰箱贴以及钥匙扣等哪吒IP衍生产品充斥市场,以明显低于正规授权商品的价格“横行”网络。部分商家更是直言,“现在很多都是盗版”。而此类商品是否正版,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
《哪吒1》周边产品某授权制造商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授权企业往往只有少数的人力和物力,从海量的网购商品中,一一排查和追诉侵权产品。”
“未获授权的周边产品,无论是直接照搬电影中的角色形象印在挂件、徽章上,还是对角色形象进行所谓‘二次创作’用于制作周边并售卖,都构成侵权。”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作鹏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对于盗版产品的监管,执法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社交平台等重点领域的监管。
网络平台是侵犯权利的行为的高发地。以电影盗版为例:除网站流传的“枪版”、录屏盗摄外,不少盗版侵权和传播行为,发生在诸如网盘、私人社群、流媒体、二手平台,甚至专门架设影视网站、APP等。这些网络站点平台依靠“狡兔三窟”层层传播分发,隐蔽、机动性强、监管难度大。因此,加强网络站点平台监控和注重线下市场监管同样重要。
面对维权时取证难的问题,金作鹏建议,权益方可建立专门的监测团队或委托外部专业团队,借助技术方法对网络站点平台展开实时监测,及时有效地发现侵权线索。“具体取证过程中,一方面,权益方可以强化电子取证技术应用,比如,运用‘时间戳’ 系统,在网页浏览、视频录制等操作时进行实时存证;另一方面,权益方能够使用公证保全手段,委托公证机构对侵权商品购买、网络页面访问等行为实施全程记录。公证机构作为权威第三方,其记录可明显提升证据的法律上的约束力,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对于维权成本高这一问题,权益方可考虑构建‘预防-响应’体制。”金作鹏进一步提示,在预防阶段,建立长期的品牌保护体系,提前对哪吒相关知识产权做全面登记,涵盖商标、著作权等,降低侵权风险;同时,在维权过程中,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对于轻微侵权,优先采用发送律师函等低成本方式,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若侵权方拒不配合,再考虑诉讼。
除作品及衍生产品的侵权事件,多个短视频平台还出现假冒电影导演“饺子”、甚至使用导演本人照片或者哪吒图片当头像的账号。据新闻媒体报道,此类账号或发布所谓新片进展,或“搬运”相关电影短视频。有的账号在短短几天内,涨粉数十万,同时挂出多类型商品链接“卖货”。目前,相关视频平台已查处400余个“李鬼账号”。
“尤其要关注电子商务平台、社会化媒体的关键词传播路径,形成侵权证据的电子化固定,即便侵权主体消失,也能凭借可靠证据追责。”面对侵权主体难以查找的难题,金作鹏建议,权益方可通过区块链技术对创作过程进行全链条存证,同时运用AI监测系统实时追踪网络侵权线索。在技术与法治的双重驱动下,通过多方协作构建全链条保护屏障,精准打击侵权行为。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早在《哪吒1》上映后,因哪吒美术作品著作权产品被侵犯,光线传媒批量起诉多家公司,最终胜诉并获得一定金额赔偿。
前车之鉴,《哪吒2》出品方的IP布局极具前瞻性。据业内人士观察,光线》上映时未提前注册商标而在衍生品市场上被“搭便车”的教训,自2022年起,便已布局《哪吒2》的知识产权登记。据报道,光线件“魔童降世”“魔童哪吒”“魔童闹海”及“哪吒之魔童闹海”商标的注册申请,其中146件已被核准注册。同时,该公司还针对影片中的敖丙、申公豹、太乙真人等角色以及混元珠、山河社稷图、指点江山笔等元素,提交了大量图形与文字商标的注册申请,目前也多被核准注册。
作为电影第一出品方——成都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早在2019年9月17日便针对导演的名字提交了45件“饺子导演”商标的注册申请,涵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全部大类,其中41件已被核准注册。天眼查显示,该公司作品著作权数量达462个,部分登记日期为去年和今年1月。
热门IP权益方如何打好“知产保卫战”,其核心逻辑在哪里?又该怎么样做有效操作?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在策划产品后即考虑在内。”郑小强对记者说,首先提前布局,把预防和保护工作做在前。其次全面出手,对核心类别和周边产品领域全方位保护。最后如果遭遇侵权,主动出击,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总之,事前积极准备,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事后雷霆出击,积极维权。“目前看来,亡羊补牢固然是事后及时止损的不错选择,但远不如未雨绸缪来得更有效、更实在。”
“商标是IP商业经济价值的重要体现,是消费的人识别产品来源的核心标志,也是构建品牌‘防火墙’的关键一步。”郑小强认为,对于“哪吒”这样的IP来说,其名称、标志甚至相关标语都具有极高的商业经济价值。商标保护的第一步在于核心类别的重点注册。一方面,权利人除在自身确定需要用的类别上进行注册,还应考虑在可能与IP衍生开发相关的类别上注册(如第16类办公用品,第25类服装鞋帽,第41类教育娱乐);另一方面,权利人还可优先考虑进行防御性注册,即不仅注册核心商标,比如“哪吒之魔童闹海”“哪吒”等,还可以涵盖与之相关的衍生词汇、拼音、英文翻译,甚至有可能被侵权者利用的近似商标。
“对于是否全类别注册,一定要慎重。”郑小强对记者说,“理论上,全类别注册能防止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商标,能全面保护品牌、防止恶意抢注、支持多元化发展以及增强市场竞争力,但其成本投入较高。因此,实际注册类别应依据自己的品牌知名度、经济实力、市场战略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商业经济价值与经济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对于高知名度、多元化发展的大规模的公司,全类别注册是值得的。而对于初创企业或品牌知名度较低的企业,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在核心业务相关类别上进行注册,以减少相关成本。”
郑小强进一步介绍,商标注册只是第一步,持续监测和及时维权则决定着保护的效果。权利人能够最终靠专业的商标监测团队,定期排查市场上的侵犯权利的行为。一经发现侵权,立即采取法律行动,如发警告函、要求侵权方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或通过诉讼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等维权手段。以拥有“传奇”IP 的“盛趣游戏”为例,其权利方在2024年排查使用“盛趣”名称涉嫌侵权的企业44家,发起行政举报36起,提起民事诉讼一起,很好地遏制了相应的侵权行为。
人物形象是IP的核心资产之一,也是吸引消费的人的关键。对于商家没有经过授权使用“角色形象”制作玩偶及其他周边产品“蹭热度”牟利的行为,尽早打造人物形象原创保护的法治“护城河”至关重要。
“具有鲜明个性和独特设计的人物形象,需要从著作权法角度,作为一种美术作品进行严格保护。保护内容有确保原创性证据链条完整和明确授权边界。”郑小强表示,从创作之初,权利人就应保留完整的作品创作记录,包括设计草图、修改过程、创作说明等,同时也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对于相关的委托创作合同,要明确约定知识产权、衍生品开发等权利归属。这些材料、文件就好比是人物形象的“出生证明”,是证明它的原创性和权利归属的关键证据。此外,无论是授权生产周边产品,还是进行商业合作,都必须签订严格的授权合同,明确规定使用范围、有效期和使用方式。
此外,“传播权的保护,需要织密‘防护网’。”郑小强提示,IP的传播权保护应涵盖从线上到线下、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全方位的内容。迪士尼曾提供线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查处了一批没有经过授权生产销售迪士尼周边产品的商家,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泡泡玛特2023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中提到,其采用通知警告第三方、通过平台投诉举报、与平台合作进行监管和寻求司法救济等多种方式,构建了网络维权行动的“防护网”。
“权利人如检测到侵权信息,应及时做证据固定,并采取各种维权措施,比如,及时书面通知侵权人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向平台发出侵权通知,要求下架侵权链接或给予相应处罚。”郑小强补充道,权利人也可预先与平台合作,推动平台更好地履行监管责任。同时权利人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版权执法部门等建立紧密合作伙伴关系,打击线下市场的侵权行为。
IP保护绝非“单兵作战”,而是需要法律、技术、商业模式的深层次地融合。未来,随技术慢慢的提升和市场的日益复杂化,IP保护将面临更多挑战。权利人只有不停地改进革新保护策略,加强与执法机构、相关平台和消费的人的协同合作,才能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审|渠 洋责编|白 馗校对|张 波 张雪慧来源|《法人》杂志2025年3月总第2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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